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系统集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 2.2 工期:90日历天(包括供货、安装及调试、试运行、质量验收)。 2.3 招标范围:本次机房建设工程包含以下分部工程,内容如下: (1) 机房配电系统 (2) 综合布线系统 (3) 机柜 (4) 不间断电源系统 (5) 精密空调系统 (6) 消防报警、机房气体灭火系统 (7) 场地动环、门禁、视频监控系统 (8) KVM系统 (9) LED大屏系统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要求”。 3. 投标人需具备如下资质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或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范围相一致的类似销售或供货经营范围。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备查】 3.3 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3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机房建设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机房建设工程合同复印件、机房工程涉及工程验收备案表及评价表。 3.4 财务要求: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未出现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 月 22 日至2020年 4 月26 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15办公室(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19号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 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企业营业执照收复印件; ③ 企业法人身份证收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报名时应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5 月 14 日10时30分,地点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15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19号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 5.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蜀西路19号 联 系 人:王博 电 话:(028)87597155 传 真:(028)87597150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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